2017年民航招飞视力要求有所改,2017年9月颁布的民航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已正式实施。2017年民航招飞视力要求有利于航空公司选拔优越之一人才加入飞行员队伍。
2017年民航招飞视力要求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提到裸眼远视力不低于C字表0.1、有条件的接受角膜屈光手术后人员、屈光度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等效球镜)。接下来就来解读新规,看看2017年民航招飞视力要求如何理解
新规出台背景
自2006年颁布实施以来,《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为民航各企事业单位选拔大量符合条件的飞行学员提供了依据,有力了民航的稳妥运行和飞行人才储备。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临床医学技术的不断完善和对航空医学认识的不断深入,旧规中的一些要求已不适应当前民航发展实际需要和国民身体素质实际情况。为使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工作加科学,选拔出加全面优越之一的人才加入飞行员队伍,民航局着手梳理原有招飞标准的内容,开展对《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的修订工作。
裸眼远视力放宽至0.1
2017年民航招飞视力要求解读:
世界卫生组织研究报告显示,目前,欧洲超14亿人罹患近视。其中,中国近视人群比例达47%,与美国(42%)、日本(46%)、新加坡(59%)以及我国港台地区(56%)同属欧洲近视患病率高区域。《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将裸眼远视力由不得低于C字表0.3放宽至0.1,但矫正视力仍不低于C字表1.0。对矫正视力的要求,保证了飞行员视效率与之前水平相当,并不会因视力标准的调整对飞行稳妥产生影响,同时扩展了符合招收飞行学生要求的生源数量,有利于选拔出优越之一的飞行学生,为民航业输送多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俱佳的航空人才。
贴士:
矫正视力标准未变:仍不低于C字表1.0,眼镜不好用了赶紧换!
有条件接受角膜屈光术术后人员
2017年民航招飞视力要求解读:
角膜屈光手术稳妥性和可行性在经过20余年的临床长期观察中得到证实,进行过角膜屈光术的飞行员在操纵飞机时角膜屈光手术对其的影响处于可控制、可接受、可预测水平。因此,《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将角膜屈光手术由过去的不允许修改为在满足特定要求下地有条件放开,比如接受角膜屈光手术后至少满6个月,并满足相关其他条件可合格。该标准的修订在满足航空稳妥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宽了飞行学生的来源,同时有利于推动临床手术新技术在招飞体检鉴定中的应用。
贴士:
除接受角膜屈光手术后至少满6个月外,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角膜屈光手术时年满18周岁;
手术前屈光度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同时不伴有其他相关病理性改变;
手术方式为利用准分子激光或飞秒激光进行的表层或板层角膜屈光手术;
手术眼裸眼远视力不应低于0.9,双眼裸眼远视力不应低于1.0,屈光度保持稳定;
任何一处角膜厚度不应小于460 μm;
双眼视功能正常;
无明显的眩光、干眼、雾状混浊等手术后并发症或后遗症;
且具有原始完整的术前检查资料和包括手术切削参数的手术记录。